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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建制蕴藏潜在风险
引用本文:吴亚平.公司代建制蕴藏潜在风险[J].中国经贸导刊,2008(8):17-18.
作者姓名:吴亚平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摘    要:一、公司代建制可能使政府部门面临民事纠纷的风险 从有关地区出台的代建制管理办法看,大多规定代建合同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与代建公司签署。实践中,这些地区的代建制项目基本采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事实上的甲方与代建公司签署代建合同的做法。

关 键 词:潜在风险  代建制  公司  行业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  民事纠纷  政府部门  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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