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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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书芹,邵国良,吴荣宝.《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解读[J].江苏商业会计,2008(3):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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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书芹 邵国良 吴荣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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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泰州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姜堰分所 [3]姜堰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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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境外投资日益增多,形式愈渐多样,关联交易也愈趋频繁和复杂。为了适应新形势,有效遏制企业利用关联交易避税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专门设置了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对原有的反避税税收法律法规进行了补充、拓展,完善了转让定价、纳税人举证、第三方协助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增加了成本分摊协议、预约定价安排、受控外国企业、防范资本弱化、防止避税地避税和一般反避税条款以及反避税罚则等内容。这是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是反避税的全面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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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法》 纳税调整 反避税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解读 预约定价安排 关联交易 境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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