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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土特产”保卫战
引用本文:车耳.欧洲“土特产”保卫战[J].中原市场大观,2003(9):51-52.
作者姓名:车耳
摘    要:曾几何时,国产“香槟酒”已消消从国内市场上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气泡葡萄酒”或“香槟法起泡葡萄酒”,究其原因,原来只有产自法国香槟地区的葡萄酒才能被冠以“香槟”之名,这是WTO的原产地域产品保原则在起作用。在国外,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后来更集中地反映在1958年的里斯本协议等国际协议以及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里,前确立了原产地命名国际注册和保护的原则,后则将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做了专章规定。在中国,当茅台酒、龙井茶、宣纸、镇江香醋、水井坊酒等越来越多的土特产被纳入“原产地域产品”的保护范围内时,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欧洲,看一看在“原产地域保护”的老家,他们是怎样进行着一场“土特产”保卫战的。

关 键 词:欧洲  原产地域产品  WTO  知识产权  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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