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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的安全价值
引用本文:徐哲.试论法的安全价值[J].商,2016(4):242+241.
作者姓名:徐哲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摘    要:秩序并不是法的价值,安全才是法的价值。安全作为法的价值,不但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而且还能与"人的安全"观相契合、破解法律自由价值优先与法律秩序价值优先的"悖论"与促使立法节制。

关 键 词:有序  无序  法的价值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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