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担保获取银行贷款构成合同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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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虞鑫.骗取担保获取银行贷款构成合同诈骗罪[J].商,2014(52):24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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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虞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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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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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被告人:卢有来,原系浙江万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公司)法定代表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份,被告人卢有来因资金需求欲向渤海银行杭州分行贷款,但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而未能成功。同时,被害人卢国祥也因资金需求欲向银行贷款,但其控制的富阳市绿槟榔商贸城不符合贷款条件,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2011年7月份,卢有来隐瞒其和万盛公司背负巨额债务且资不抵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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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贷款 抵押担保 合同诈骗罪 资金需求 法定代表人 2010年 人民法院 渤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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