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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亲有隐无犯”
引用本文:吴娟.“事亲有隐无犯”[J].商,2014(42):141-141.
作者姓名:吴娟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亲亲相隐”是儒家“孝”思想中的重要内容,提倡亲属之间相互容隐是一种人性之本能。这种思想自孔子起提出,不仅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着作用,也深刻影响了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制定。容隐制度是“人情”和“法理”对峙的产物,引起了学术界的好几次争论热潮,多年来被众多专家和学者或提倡或否定。本文旨在分析容隐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分析其对古代法律制度产生的影响。

关 键 词:容隐制度  儒家思想  法律  家庭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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