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亲有隐无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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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娟.“事亲有隐无犯”[J].商,2014(42):141-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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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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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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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亲亲相隐”是儒家“孝”思想中的重要内容,提倡亲属之间相互容隐是一种人性之本能。这种思想自孔子起提出,不仅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着作用,也深刻影响了我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制定。容隐制度是“人情”和“法理”对峙的产物,引起了学术界的好几次争论热潮,多年来被众多专家和学者或提倡或否定。本文旨在分析容隐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分析其对古代法律制度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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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容隐制度 儒家思想 法律 家庭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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