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保险中的政府经济干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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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强.论农业保险中的政府经济干预权[J].中国市场,2009(52):4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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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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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40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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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农业面临着自然灾害和国际市场的双重风险威胁,而农业保险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必然会受到政府对农险市场适度的干预。适应农险市场的要求,政府的经济干预权应由农险市场监管权、宏观调控权和公共投资管理权构成。因受制于农险市场存在着多方面的市场失灵现象,需引入政府"有形之手"加以干预。但政府干预也存在着管制失灵问题,必须从组织、理念、程序、责任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规范农业保险中政府经济干预权的行使,以实现政府干预的法制化。这不仅事关农险市场中政府公共职能的适当发挥,同时更有益于切实维护农险市场机制与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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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保险 政府经济干预权 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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