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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表见代理 杜绝企业损失
引用本文:何照瑾.预防表见代理 杜绝企业损失[J].北京工商,2003(6):38-39.
作者姓名:何照瑾
摘    要:因销售部副经理王某工作不力,北京某计算机公司将其解职。王某带着已加盖公章的原公司空白介绍信及合同来到南方某城市,与某计算机专卖店(原公司客户)签订了期限为。三个月的电脑供货合同,收取定金100万元人民币

关 键 词:表见代理  雇用关系  《合同法》  代理权  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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