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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合同法上期前违约制度
引用本文:陈慧娟,唐福齐.论我国合同法上期前违约制度[J].商场现代化,2006(31):304-305.
作者姓名:陈慧娟  唐福齐
作者单位:唐山师范学院
摘    要:期前违约制度是英美合同法方面重要制度,我国《合同法》采纳的期前违约制度在关于违约行为的描述不统一、关于期前拒绝履行的规定过于简单、仅规定了期前违约制度中的一种——拒绝履行,尚不全面,立法中应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

关 键 词:期前违约  合同法  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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