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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其法律制度弥补
引用本文:王晓敏,刘万才,李立军.论商业企业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其法律制度弥补[J].商场现代化,2006(20):36-37.
作者姓名:王晓敏  刘万才  李立军
作者单位:1.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2. 石家庄铁道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诚信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基本机制,法律是建立和维持市场主体之间信任的制度保证。法律制度越完善,不讲诚信的成本就越大,诚信就越容易建立。调查显示,对失信行为惩罚不力是诚信缺失的最主要原因。完善破产商事法律制度,强化对商业企业及其管理者失信行为的惩罚,是增加背信成本的重要思路,也是在现实产权制度下增强管理者信心的有效可行方案。

关 键 词:诚信  法律  破产  商业企业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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