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有问有答
引用本文:卫东.有问有答[J].中国检验检疫,2005(1):21-21.
作者姓名:卫东
作者单位:北京国门宏信咨询有限公司
摘    要:重要声明:本栏目所载一切意见仅供参考,所有答案均以国家检验检疫官方意见为准。1.国家质检总局何时再接受境外废物原料供货企业注册?答:境外废物原料供货企业注册自2004年8月1日截止受理申请以来,错过受理时间的企业及刚刚准备从事向中国供应废物原料的新企业极为关心国家质检

关 键 词:进出口商品检验  国家质检总局  贸易公司  中国港口  检验检疫机构  有限公司  动植物检疫  申请文件  鉴定机构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