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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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楠.社会契约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7):9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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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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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石家庄,05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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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理想的社会是和谐、稳定、长久的。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人与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压迫;一个稳定的社会应当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即公意所控制的,没有超越公共意志的权力存在;一个长久的社会应当是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统治者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实现这个目标的最重要途径便是由广大的社会成员作为立法者,通过对公共意志的充分体现,制定出大多数人认可的社会契约式的法律,进而依据它来治理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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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契约 公共意志 民主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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