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务所转制给合伙人带来的道德风险及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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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怡彷.论事务所转制给合伙人带来的道德风险及防范[J].现代商贸工业,2012(18):138-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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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怡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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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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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我国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纷纷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是个新生事物,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和,有利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组织结构的优化,扩大规模,从而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但是,特殊普通合伙也会给合伙人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基于我国事务所转制的特殊时期,分析了特殊普通合伙制给合伙人带来的道德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从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制度三个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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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务所转制 特殊普通合伙 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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