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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二重性评判标准的协调
引用本文:李春瑜,刘玉琳.预算二重性评判标准的协调[J].国际商务财会,2005(6).
作者姓名:李春瑜  刘玉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
摘    要:一、预算评判标准的二重性 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通常存在两种评判标准:一种是"考准",对预算额与实际发生额作比较,实际数与预算数越接近则说明预算的编制质量高,越有利于当期及以后期间的资金调度和投融资安排;另一种是"考超",即考核实际结果是否优于预算目标,带有经济责任考核性质.收入、利润越高,成本费用越低,以及部分财务指标越优化,则预算执行情况越好."考准"与"考超"的导向显然不同,也难以统一,"考超"就无法"准","考准"也无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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