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外追缴犯罪所得分享机制探析——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资产追回机制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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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琳.我国境外追缴犯罪所得分享机制探析——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资产追回机制为视角[J].商业文化,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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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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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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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的资产追回机制内容简介(一)关于直接追回措施所谓直接追回资产的措施,是指一缔约国在其资产因腐败犯罪被转移到另一缔约国,在另一缔约国没有采取没收等处置措施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途径,主张对该资产的合法所有权而将其追回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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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资产 处置措施 所得 国际合作 腐败犯罪 机制 分享 缔约国 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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