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航空运输业践行低碳运输的对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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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军.我国航空运输业践行低碳运输的对策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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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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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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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7月8日,欧洲议会以640:30的悬殊票数,通过了关于将航空业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的草案,在完成必要的立法程序后,该草案已于2008年底正式生效.这也意味着,自2012年起,凡是进出欧盟以及在欧盟内部航线飞行的航空公司(包括外国航空公司),都将被纳入碳排放交易配额制中,即航空公司将被分配一定的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在配额制最初阶段,85%的排放配额将免费发放给航空公司,其余15%将通过拍卖方式有偿发放,如果航空公司没有在2010年8月31号之前提交碳排放检测计划,就无资格享受85%的免费配额.而在配额制运行阶段,如果每年4月30日前未能获得足够额配以冲减其上年的排放,等待该航空公司的将是100欧元每吨的二氧化碳排放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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