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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袁继安.谈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处理[J].新智慧,2000(24).
作者姓名:袁继安
摘    要:财政部1999年发布了《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会计处理规定》),该规定规范了企业在债权方未作出让步的情况下,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核算,是对《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重要补充。但笔者认为该规定还有几个具体问题需要商榷。一、关于基本概念《会计处理规定》指出:“在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作出了让步,则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在《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部分中,只字未提“债务重组”,这样,《会计处理规定》在概念上即认为债权人未作出让步时,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活动是不属于债务重组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指南规定:“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可按债权人是否作出了让步,再分为债权人作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和债权人未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是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之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会计处理规定》应该是债务重组准则的一个重要补充,而不应该独立于该准则之外。二、关于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会计处理规定》中列举的用于抵债的“非现金资产”主要有存货、固定资产和投资。该规定要求,这类资产的入账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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