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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债权投资分期付息会计处理的改进
引用本文:原秀玉.长期债权投资分期付息会计处理的改进[J].新智慧,2006(4):68-68.
作者姓名:原秀玉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规定,长期债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取得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应收利息)单独核算,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尚未到期的利息构成初始投资成本,在长期债权投资中核算,记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

关 键 词:长期债权投资  会计处理  付息  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  应收利息  单独核算  债券投资  应计利息  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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