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会计处理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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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颜新,柯大钢.股权分置改革会计处理浅析[J].新智慧,2006(9):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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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颜新 柯大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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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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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相关会计问题实际上就是对价的会计处理问题。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支付对价其实就是购买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出可以通过未来实现流通权而得以补偿。从会计角度看,通过支付对价获取的流通权完全符合会计上的资产定义,应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确定在长期资产中增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核算支付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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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处理 股权分置 改革 非流通股股东 《暂行规定》 资产定义 流通权 会计问题 经济资源 科目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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