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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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华芳.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税务与会计处理[J].新智慧,2007(6):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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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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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襄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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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市建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防水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防水施工于一体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9月,该公司外购生产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2.5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以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的方式,销售给A单位自产材料,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为468万元,并由所属非独立核算的施工队债责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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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产货物 生产销售 建筑业劳务 会计处理 建筑防水材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建设工程施工 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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