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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产品视同销售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李青.开发产品视同销售的所得税会计处理[J].新智慧,2005(13):26-26.
作者姓名:李青
作者单位:浙江建德市建设局
摘    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①将开发产品用于本企业自用、捐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②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③将开发产品用作对外投资以及分配给股东或投资;④以开发产品抵偿债务;⑤以开发产品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

关 键 词:开发产品  视同销售  所得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非货币性资产  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资产  企事业单位  确认收入  职工福利  对外投资  抵偿债务  投资者  捐赠  广告  股东  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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