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购商誉确认与计量的重新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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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泓.对外购商誉确认与计量的重新认识[J].新智慧,20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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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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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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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WTO保护期届满、产业结构的调整及国有资本的逐步退出,合并不失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投资风险、增强竞争力的便捷之路。而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对于合并企业的后续发展影响深远,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外购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重新认识。一、传统的商誉观从19世纪末商誉观的形成到亨德里克森三种商誉观的总结,人们普遍达成了这样一个共识:商誉是特殊的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商誉根据来源的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在会计实务中出于三方面(稳健主义、确认价值基础的可靠性、以成本为基础的会计)的考虑,一般不确认自创商誉,只确认外购商誉。具体说来,对于如何确认外购商誉,传统的观点有以下几种:1.外购商誉的确认范围。较早的观点认为,外购商誉是并购企业在合并交易日所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所获股权相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然而,由于意识到购买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并非都是不可辨认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首次提出了“核心商誉”的概念。核心商誉包括两部分:一是被并购企业在被并购前已经存在的商誉在继续经营中的公允价值,称为“持续经营商誉”;二是代表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协作能力的公允价值,称为“合并商誉”。这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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