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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换入旧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
引用本文:王翠春.对换入旧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J].新智慧,2001(8).
作者姓名:王翠春
摘    要:财政部1999年发布了《企业会汁准则──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同时公布了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笔者认为,《指南》中对换入旧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妥之处,现试析如下: 《指南》例1:甲公司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车床A交换乙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车床B。甲公司换入乙公司车床的目的是为了自用。车床A的原始价值为1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万元,公允价值75 000元。车床B的原始价值为2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2万元,公允价值75 000元。假定整个交易中没有发生相关的税费。甲公司对换出设备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清理 50 000元,累计折旧 50 000元;贷:固定资产──A 100 000元。相应地,对换入设备则做如下分录:借:固定资产──车床B 50 000元;贷:固定资产清理 50 000元。 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旧固定资产应该同时登记其原值和净值,这种作法对于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能力,以及掌握固定资产实际资金占用水平都是很有意义的。另外,《国有资本金效绩考核规则》中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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