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的认识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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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艳萍.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的认识误区[J].新智慧,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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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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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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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公众也越来越关注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意见,并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审计意见做出相应的决策。然而,广大社会公众在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的认识上还存在着误区,这有可能导致其做出错误的决策。本文拟对此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一、审计意见及其类型的界定本文所指的审计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根据所获取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所发表的意见。因此,审计报告可以根据审计意见的不同类型分为四大类: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同的审计意见有不同的确认条件。当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说明出具该意见的原因及依据,并对该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做出估计,无法估计的应说明原因。二、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的认识误区1.简单地以审计意见的标准与否来判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大小和风险高低。许多信息使用者虽然对非标准审计报告极为关注,但因多数人对审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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