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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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时珍,韦奇.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3,19(1):8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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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时珍 韦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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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时珍(湖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韦奇(湖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湖南,长沙,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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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应该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的并存。在坚持主体地位的同时,不能忽略中国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只有坚持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结合,才能更好地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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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特殊性 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 所有制 |
文章编号: | 1007-5585(2003)01-0083-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11月12 |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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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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