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校培养纠纷解决人才的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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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高杰.在高校培养纠纷解决人才的构想[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5(2):1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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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高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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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12;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公共管理系,河南 郑州 45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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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社会的变迁,原来的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的目标和模式已不能很好地满足纠纷解决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需求,必须重新审视并予以纠正。纠纷解决人才应当具有国际视野、良好的协商和谈判能力、了解市场和了解社会的能力。在培养方式上以纠纷解决需要为主导,以知识学习为支撑。同时还要打通书本和经验两套体系,融会贯通课堂和社会两个场域,真正满足社会对于纠纷解决人才知识和能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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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 纠纷解决人才 培养 目标 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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