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资本所得征税的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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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逸.对个人资本所得征税的制度设计[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10,15(1):6-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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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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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法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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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SJB820022); 扬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27770004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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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提出我国对个人资本所得征税的制度设计。我国可继续将个人资本所得作为应税所得的一部分,征收普通个人所得税。考虑到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等的性质和特点,设计出不同的征税规则,分项征收。应扩大对资本所得课税的范围,设置法定扣除项目,适当提高对资本所得的税率,在税率设计中体现出持有资产的时间因素。应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息实行归集抵免,对资本亏损给予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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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本所得 个人所得税 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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