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学科特色的环境法学教学改革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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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可祝.基于学科特色的环境法学教学改革问题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4):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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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可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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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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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安徽工业大学2014年校级质量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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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法学具有其自身的特色,主要体现为产生背景和调整方法的独特性、一般法学学科的普遍性和本学科的特殊性。由于环境法的课时有限,需要针对不同的特点来进行差异性教学,具体而言,应根据环境法学的特色来改革环境法学的教学,主要包括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完善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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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法学 学科特色 教学改革 |
Research in Teaching Reform of Environmental Law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ubj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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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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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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