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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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琦,饶晓.国有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中有关问题的探讨[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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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琦 饶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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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 博士研究生
(李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饶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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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确立和客观经济条件的变化,国有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活动发展较快,对于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作用.目前国有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出售(包括协议出售和竞价拍卖);二是兼并(包括有偿兼并和国有资产在国有单位之间的无偿划转);三是将存量资产作价折股卖给企业职工转为“股份合作制”;四是将存量资产作价折股或将部分股权出让后,吸收新的资本合资经营.其中,出售和兼并作为两种主要形式在目前国有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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