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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诚信原则欠缺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立法诱因
引用本文:黄英君.最大诚信原则欠缺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立法诱因[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5(5):7-10.
作者姓名:黄英君
摘    要:最大诚信原则是处理保险案件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保险法》仅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但这是一般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没能体现出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特点,在实践适用中不能尽其在保险中的特性。一定程度上讲,最大诚信原则的欠缺是构成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缺失的立法诱因,应引起关注。研究“最大诚信原则”必须溯及源头,要明确何谓“诚实信用原则”。本文即结合保险起源,探讨如何完善最大诚信原则,以使我国保险法规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关 键 词:(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缺失  法律适用  海上保险
文章编号:1673-1360(2005)05-0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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