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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形态的重新认识
引用本文:胡健科.对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形态的重新认识[J].中国-东盟博览,2012(3):80.
作者姓名:胡健科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摘    要:侵权责任形态关系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责任主体以及责任分担问题,故对其讨论意义重大。我国学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形态没有统一观点,比较流行的是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的二分理论,但是笔者认为有重新认识的必要,认为物件责任和行为责任二分理论更适宜。

关 键 词:责任形态  行为责任  物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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