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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诱致性制度变迁及其监管涵义
引用本文:魏家富.我国互联网金融:诱致性制度变迁及其监管涵义[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6(2):42-46.
作者姓名:魏家富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经济系,北京,102488
摘    要:我国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是技术与制度两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根据这个基本性质,从打造现代高效金融体系的大格局出发,实施一种宏观积极监管理念,促进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体系的协同发展.这种理念的实践可能将经历三个阶段.

关 键 词:互联网金融  诱致性制度变迁  监管

China's Internet Finance: An Induced Institution Change and its Meanings for the Regul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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