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以诉讼和磋商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焦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以诉讼和磋商为视角[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3). |
| |
作者姓名: | 焦宁 |
| |
作者单位: | ;1.贵州民族大学 |
| |
基金项目: |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课题(审判方向)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以诉讼和磋商的适应及衔接为视角”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0SYB015)。 |
| |
摘 要: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在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则中表现出的不适应性,使得该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加之我国于2015年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修复,而非赔偿,强调多元化解决机制。因此,亟需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规则进行概括性分析并对症下药,这就需要完善诉讼和磋商的适应及衔接,并对以诉讼形式解决受损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实现予以规制,以期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
|
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磋商 修复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