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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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娟,李军.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J].企业家天地,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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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娟 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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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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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利是法律的核心范畴。在“权利爆炸”的权利时代中,法律权利自治正是一种基本的权利行使方式。而落实到诉讼法中,撤诉则是当事人诉讼权利自治行使的基本表现。然而,我国现行撤诉制度的立法缺陷却严重影响了其效能的有效发挥。本文就针对现有立法与理论上撤诉与诉讼时效中断之间的冲突进行浅显的探讨。原告的撤诉行为表达了原告自愿停止权利行使,是积极行使权利的一种表现;它不同与合同法中有关要约的撤回、撤销制度;原告行使权利不以法院送达诉讼文书为条件。因此,撤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可以引起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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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撤诉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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