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的合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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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莉.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的合宪性[J].企业家天地,2007(9):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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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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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长沙,4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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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具有在法律位阶上高于物权法等部门法的地位。宪法是以公法的身份借助国家力量对一切财产权利予以确认和保障,而在物权法所调整的私权领域,各类财产权利关系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主张应在物权法中规定公共财产的特殊保护,是对私法功能乃至宪法之公法功能的错误理解。因此,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符合宪法的精神并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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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 宪法 物权法 合宪性 |
文章编号: | CN43-1027/F(2007)9-02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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