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概念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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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发文,张孟佳.我国物权概念之解读[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10):10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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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发文 张孟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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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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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章针对我国《物权法》第二条进行研究,对我国物权概念进行解读。在物权主体上指出物权概念的最大意义在于肯定了个人可以作为物权主体,个人所有权与国家和集体所有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受法律同等的保护。在物权客体上打破物必有体的认识,对作为物权客体的物进行广义解释,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可以支配管理的无体物,但不包括知识产品。文章明确支配与排他是物权的本质特征,构成物权的两翼,必须在物权定义中加以明确,否则物权定义必是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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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 物权概念 物权主体 物权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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