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林发达国家与我国保经纪人制度的立法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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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蓉,王雪梅,等.主林发达国家与我国保经纪人制度的立法比较[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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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蓉 王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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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个人或单位。保险经纪人在国外已有数百年的历史 ,成为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市场由于立法滞后等多种原因,发展还很落后。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对于完善我国的保经纪人制度,加快保经纪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现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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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发达国家 中国 保险经纪人制度 立法 对比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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