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政府角色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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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小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政府角色定位[J].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6):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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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小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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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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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校企合作,对于高职教育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校企合作对学校、企业和社会有利,对于学校和企业来说,是直接的利益关系;对于社会来说,则是隐性受益。而正是因为社会的这种隐性受益,很可能就是学校和企业的成本付出。成本付出的高低,决定双方合作程度的深浅。校企合作中的社会隐性受益问题,作为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范畴,只能通过政府介入来解决。校企合作中的政府介入,不是让政府充当校企合作的第三方主体,而是借助政府之手,进行恰当的制度设计,形成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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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校企合作 政府角色 隐性受益 高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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