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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者权利义务融合之法——社会法的视角且以加班工资为例
引用本文:赵红梅.劳动法:劳动者权利义务融合之法——社会法的视角且以加班工资为例[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0(2):24-32.
作者姓名:赵红梅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    要:若将劳动法视为特别私法,则不承认劳动者之间存在有机团结,继而认为劳动者权利义务不融合;藉此,将注重设计与落实劳动者个体权利,雇佣者法定义务不被强制要求履行。若将劳动法视为社会法,则承认劳动者之间存在有机团结,继而认为劳动者权利义务融合;藉此,将注重设计与落实劳动者集体权利,雇佣者法定义务被强制要求履行。

关 键 词:劳动法  特别私法  社会法  加班工资  有机团结  权利义务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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