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的土地增值税困境和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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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其昭.转让股权的土地增值税困境和出路[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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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其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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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市,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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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0]687号文件提出对转让股权征收土地增值税,这一文件使得税务机关实际工作陷入困境。对转让股权征收土地增值税背离了实质课税原则,违反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规定,该文件的失误和相关税收政策信息紊乱是产生困境的原因。不应对转让股权征收土地增值税,而应当在企业转让房地产时全额征收土地增值税。摆脱困境的出路,在于澄清转让股权造成土地增值税流失的误解,妥善应对执法风险,向市场传达正确、清晰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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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让股权 转让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 实质课税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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