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评估工作内涵与主体的认识 |
| |
引用本文: | 刘忠益.对纳税评估工作内涵与主体的认识[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27-29. |
| |
作者姓名: | 刘忠益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116 |
| |
摘 要: | 从其内涵来说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一项纳税服务工作、一项非具体行政行为、税收征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税评估的主体应有三:一是基层税源管理机关,二是“基层”的上级税务机关,三是税务管理员。对纳税评估主体应实行评估分级管理,成立评估专门机构,选拔与培训专业评估人员。
|
关 键 词: | 纳税评估 内涵 主体 |
Cognizance of the Connotation and Subject for Tax Assessment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