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执行价值最大化实现的基本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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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兴有.关于民事执行价值最大化实现的基本分析[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0(1):8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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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兴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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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委党校法学研究所,广东,深圳,51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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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执行的价值以其实现实本法律书内容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具效能为内涵。执行的强制性与公正性一致在法律体系中的最终实践化,是民事执行价值的重要性所在;执行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是民事执行程序公正的必要措施;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既分立又兼顾的辩证关系是民事执行价值最大化实现的一个基本因素;确立统一的执行程序法,将是确保实现程序公正以及民事执行价值最大化的前提条件和必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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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执行价值 程序公正 法律关系 执行程序 |
文章编号: | 1008-2506(2000)01-0085-(06) |
修稿时间: | 1999年11月1日 |
Basic Analyses on Absolute Realization of Civil Enforcement Va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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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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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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