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小错”酿“大害” |
| |
引用本文: | 张韬,余文凯,许锦灿.当心“小错”酿“大害”[J].道路交通管理,2021(1):80-80. |
| |
作者姓名: | 张韬 余文凯 许锦灿 |
| |
摘 要: | 一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后车厢门突然打开,掉出几个箱子,货物抛洒在路面上;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一个从天而降的铁片砸在了车上……在高速公路上脱落、遗洒、飘散运载物时有发生,在法律层面上,这不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在常人眼中也是一种"小错"。实际上,这种"小错"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严重的损失。
|
关 键 词: | 高速公路 严重违法行为 货车 车厢 路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