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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法”不“违法”
引用本文:张常青,张世贵.“畏法”不“违法”[J].道路交通管理,2010(7):54-54.
作者姓名:张常青  张世贵
摘    要:当前,随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已得到明显提高。但是,仍有少数人的思想观念不是建立在尊重生命的“畏法”上,而是“违法”:“汽车来了我不怕,我跟汽车打一架”,明日张胆的不怕死;“见了红灯我敢闯,强超强会赚钱忙”,要钱不要命的不怕死;“你超载营运都没事,我超员一回又何妨”,心存侥幸“不怕死”……淡薄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一些交通参与者轻视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由此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惨剧迭现。

关 键 词:违法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参与者  法制观念  思想观念  交通事故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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