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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撞死4人被判死缓
引用本文:馨曦.闹市区撞死4人被判死缓[J].道路交通管理,2006(10):30-30.
作者姓名:馨曦
摘    要:江苏省淮安市陈某有一辆货车,常年经营长途货运,为此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20万元。2002年12月的一天,陈某明知驾驶人持实习驾驶证不能在高速路上驾车,却允许其弟驾驶货车从成都运载11吨白酒(核载4吨)返回无锡。行至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一收费站,货车因超载太多、采取制动

关 键 词: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  伪造  高速公路  制动措施  驾驶证  货车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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