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区撞死4人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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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馨曦.闹市区撞死4人被判死缓[J].道路交通管理,2006(10):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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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馨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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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淮安市陈某有一辆货车,常年经营长途货运,为此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20万元。2002年12月的一天,陈某明知驾驶人持实习驾驶证不能在高速路上驾车,却允许其弟驾驶货车从成都运载11吨白酒(核载4吨)返回无锡。行至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一收费站,货车因超载太多、采取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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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 伪造 高速公路 制动措施 驾驶证 货车 淮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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