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门无权处罚交通运输事故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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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忠强.安监部门无权处罚交通运输事故企业[J].中国道路运输,2014(3):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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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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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宜州市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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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7月,某市安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某运输有限公司路检路查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导致公司驾驶员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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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运输事故 行政处罚决定 《安全生产法》 企业 安全生产培训 道路交通事故 安全技术标准 市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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