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海事审判职能 促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司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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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绍龙.发挥海事审判职能 促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司法保护[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1,13(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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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绍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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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海事法院,湖北武汉,43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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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危机将始终是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如何保障水安全,包括水资源安全、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发展问题之一。针对长江流域水污染的严峻形势和特点,武汉海事法院完全可以借助自身的固有优势,在促进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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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江流域水资源安全 水污染防治 司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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