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合理性的再审视——以刑罚目的二元论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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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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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九)》第一次肯定了终身监禁的适用,明确终身监禁的法律地位是探索其合理性的前提。终身监禁虽在内容上具备刑罚属性,却并未得到普遍适用——仅局限于贪污、贿赂罪中,非新的独立刑罚种类。具备刑罚属性的终身监禁须符合刑罚目的要求。基于刑罚目的的二元论,终身监禁不符合刑罚报应的目的,也未加强一般预防的效果,同时亦无益于特殊预防的实现。不符合刑罚目的的终身监禁,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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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终身监禁 刑罚目的 报应 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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