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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给民企和外企带来的四大好处
引用本文:
马文胜.新《劳动合同法》给民企和外企带来的四大好处[J].中国乡镇企业,2008(1):15-16.
作者姓名:
马文胜
摘 要:
<正>前一段时间,新法给企业,尤其给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震动:华为、沃尔玛两个民企、外企的代表,在新法实施之际率先制造了"辞职门"事件;以此为触点,不少中小企业也纷纷效仿,掀起了对策性的"工龄清零"运动和大裁员;"临门一脚"的"合理避法",主要针对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媒体纷纷批漏企业这种"鸟尽弓藏"的做法。但本人认为企业的这种应激反应,像无意遭受电击而震颤一般,是企业本能的条件反射,企业这种"规避风险"的意识是可以理解的。
关 键 词:
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
辞职门
清零
应激反应
对策性
尔玛
临门一脚
经济性裁员
文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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