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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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项继权.保障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J].乡镇论坛,2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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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项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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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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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几年以前,乡村干部大都为农民弃地抛荒现象而苦恼,时下,人们又为日益增多的农民“争田争地”事件所困扰。从农民“弃田抛荒”到“争田抢地”,这无疑反映税费改革及免除农业税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一系列助农惠民的政策产生了实效,但是,另一方面,这本身也表明迄今为止农村的土地产权关系仍不明晰、不稳定,农民对于土地的权益关系仍存在“争议”。从法律上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农民依法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及受益权,农村土地的产权及承包关系是清楚的。第一轮承包之后,国家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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